我国首个国有企业采购治理规范团体标准《国有企业采购治理规范》于6月15日开始正式实施。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副会长蔡进介绍,团体标准明确了国有企业的采购组织框架和采购战略治理以及采购组织形式和采购方法治理等内容,团体标准实施后,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将结合试点情况进行完善。
《国有企业采购治理规范》由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组织体例,于6月10日在北京宣布。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公共采购分会秘书长彭新良介绍,国有企业采购兼具公共采购和企业采购的双重属性,既关系国有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生长前景,也关系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该团体标准将进一步填补国有企业采购规则方面的空白,增进国有企业采购事业的健康生长。
2019年4月,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宣布《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明确了国有企业的采购流程和通用要求以及种种采购方法的适用条件和程序规则。蔡进体现,《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偏重操作层面,对国有企业采购的组织形式、采购方法及其流程进行了划定,是采购执行人员的操作指南。《国有企业采购治理规范》主要是对国有企业的治理架构、采购实施、绩效评价、监督治理等方面进行规范,是企业采购治理、监督体系建设的指导文件。二者互为增补、配套使用,配合组成国有企业采购治理和操作的制度指引。